我院设立“朱利民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工作室”
发布时间:2017-09-20 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做好

校企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党办〔2017122号)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技能大师工作室合作协议

第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授牌单位与合作企业及技能大师深入探讨交流,确定具体合作事项,共同签订合作协议,已有合作协议的,尽快完善手续。协议电子版发至         920426326@qq.com邮箱9月底前,协议纸质版报送培训中心1714室杨清飞老师处。

二、制订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计划

根据《校企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合作协议》,制订技能大师工作室2017年下半年工作计划,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同业交流和带徒传技等活动,结合技能大赛、学生创新创业等,搭建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发挥高技能人才和技能带头人在传承传统技能技艺和推动现代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作用。915日前,工作计划电子版发送至920426326@qq.com邮箱

三、组建技能大师工作团队

组建技能大师工作团队,配备中青年骨干教师和优秀学生作为技能大师助手,培养青年技术技能骨干和学生“双创”能力。制定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规范运行。915日前,将团队名单和管理办法电子版发送至920426326@qq.com邮箱

四、报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方案

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单位根据工作室各自特点和实训室建设现状,报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方案,包括所需要的场所大小,位置建议及所需办公用品等。924日前,建设方案电子版发送至920426326@qq.com邮箱

五、相关要求

1.各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学院要加强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的管理和督察。定期督导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进度和运行状况,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情况纳入年度校企合作绩效考核。

 

附:第一批授牌“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

吕志昌船舶电气工作室、田法胜船舶电子工作室、吴立德医学影像工作室、李民堂化工工作室、张利岩护理工作室、张朝伦网络安全工作室、程斌生循环农业工作室、朱利民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工作室和刘培安环境创设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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