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专业教师研修锻炼有关工作说明
发布时间:2016-08-2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双师素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我院将继续坚持研修锻炼长效机制。现就2016年下半年专业教师研修锻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好专业教师研修锻炼
    (一)选派人员数量。各二级学院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照专业教师人数20%的比例选派教师到行业企业进行研修锻炼。
    (二)研修锻炼形式。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研修锻炼采取非脱产形式进行,各二级学院要安排教师利用无课时间到行业企业研修锻炼。
    (三)研修锻炼时段。2016年下半年专业教师研究锻炼时段为新学期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
二、有关要求
    (一)制定研修锻炼计划
    各二级学院要在已建立的教师研修锻炼工作站基础上,继续选择知名度较高、与学院合作密切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建立工作站,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要与专业教师一道,按照任务驱动、项目导向要求制定研修锻炼计划,确定进站期间工作任务、明确采取的主要措施、达到预期目标等。
    (二)加强日常考核
    1.教师研修期间,不得耽误学院正常工作,杜绝出现以研修锻炼为名旷工、随意请假等情况,每次研修锻炼时间确保不少于4个小时。教师要做好研修日志的登记写实工作,要做到每日工作任务、研修时数记录明确,并记录取得的效果、收获体会等,严禁敷衍了事。
    2.各教学单位要指定本单位分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每周对教师研修锻炼情况至少检查一次,并不定期进行抽查。要做好检查、抽查记录和考勤,要通过到企业走访调研、召开教师座谈会等形式,定期了解教师研修进展,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3.学院将组织对教师研修锻炼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并对检查、抽查结果进行公示,检查过程中若有两次不到岗,学院则不予认可研修锻炼经历。
    4.根据《滨州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赋分暂行办法》(滨职院政字〔2015〕17号)要求,把专任专业教师必须具有6个月以上行业企业研修锻炼经历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学院将按照《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试行)》(鲁人社发〔2013〕45号)精神,把教师研修锻炼作为教师水平评价的重要考核内容。
    (三)材料报送等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2016年8月30日下午下班前将《专业教师参加研修锻炼审批表》(一式四份)、《教师行业企业研修锻炼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送交组织人事部1710房间,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iayingbz@126.com,联系人:贾莹,电话:5086817(8817)。
    (四)认定
    学院对研修锻炼认定时,研修人员需准备参加研修锻炼教师个人总结、《滨州职业学院教师行业企业研修锻炼鉴定表》(一式三份)、《专任教师行业企业工作经历证书》,各教学单位需准备研修锻炼工作总结以及对教师研修锻炼情况检查、抽查记录和考勤,到企业走访调研、召开教师座谈会等原始记录和佐证材料。